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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出租车业户实行公司化管理模式的探索

发布时间:2013-10-22   大连市出租汽车管理处
    大连市出租汽车共有1.3万多辆,其中个体车近6000辆。近年来,我处对个体出租汽车的管理模式进行了积极、稳妥的探索,筹建了中山个体出租汽车管理服务机构,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公司化管理的新路子,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效。现就我们所探索的情况和问题,提出一些初浅认识和思考,供各位领导和同行们参考。
    一、个体出租汽车管理及运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大连市区共有出租汽车8000多辆,其中个体车近3000辆。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大连市出租汽车行业在诞生之初,便出现了企业和个体两种经营管理模式。长期以来,由于个体出租汽车各自为政,小、散、弱问题较为突出,驾驶员素质参差不齐,违章和被投诉的行为屡有发生,加之行业管理缺乏规范性,致使其服务质量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拖累了出租汽车行业整体素质的提升。主要暴露出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行管人员少,监管困难。按着行政编制,我处分别在市区的中山、西岗和沙河口区设有管理所,每所3—4人,担负各区企业出租汽车和个体车辆的管理工作,人均负责管理近千辆出租汽车。以中山管理科(所)为例,现有管理人员3人,所辖企业51个,出租汽车1800多辆,其中个体车辆478辆。由于车多人少,管理人员力不从心,个体车辆几乎处于放任自流状态。
    二是个体业户较多,管理手段滞后。由于各区个体业户居住分散、流动性大、信息传播慢,所以每月只能定期召集一次。如遇上级重要指示或突发事件,需要迅速传达到位时,管理人员要给几百个业户或驾驶员一一电话通知,无人接听的现象屡见不鲜,从而形成了“难组织、难管理、难监督”的局面,给行业稳定埋下了隐患。
    三是管理跟不上,文明服务差。由于各区所管理人员缺乏,无法投入更多的精力对个体业户和驾驶员进行行车安全、服务质量等管理教育,致使部分驾驶员拒载、拼客、“宰客”等不文明行为屡有发生,使违章率居高不下,文明服务水平一直难以提高。对此,乘客有意见,领导不满意,区所受埋怨,严重损害了出租汽车行业形象。
    四是管理资源分散,形不成合力。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涉及到交通、公安、税务、物价等多个部门,由于各有分工、标准不一,责任不同,加之信息不对称等,所以常是“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由于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既增加了管理者的工作量,也增添了个体业户负担。在重要国际国内会议和争创“全国文明城”等重大活动中,我们就遇到过类似问题。
    二、筹建公司化管理机构建立新型管理服务模式
    个体出租汽车管理究竟采取哪种模式?关键要看哪种模式能更好的适应个体业户和驾驶员,满足乘客对行车安全和服务质量的需求,更好地节省管理成本,提高出租汽车营运效率。为此,按照国家、部委关于对个体、小企业实行规模经营管理的指导意见,我处决定在中山管理所先行试点。2011年3月份,筹建了大连个体出租汽车管理服务公司(目前工商注册正在办理中)。该公司为非盈利性机构,主要业务是为辖区个体业户或小型出租车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代办各种营业手续、车辆保险、协助违章投诉处理等。该公司计划吸收480辆个体出租汽车业户和10辆车以下的公司加入,聘请8名企业管理人员,设经理、财务、安全、业务等人员。拟定每辆车每月收取60元管理费用,主要用于公司办公费和人员的日常开支。
    该公司采取自愿加入的原则,试运行两年多来,认真履行各种服务承诺,得到了个体业户和驾驶员的认可。目前,中山区已有210辆个体出租汽车加入到该公司,还有一些个体业户表达了加入的意愿。围绕“面向行业,服务业户”的宗旨,该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规章制度,实行“四个统一”。该公司筹建起来后,首先从建章立制入手,先后制定了“公司管理制度”、“车辆安全行驶制度”、“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制度”、“出租汽车驾驶员
违章处罚制度”、“乘客投诉接待制度”、“安全员工作职责”和“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服务规范”等,使公司管理人员、个体业户和驾驶员有法可依,自觉按章营运,文明服务。
    根据大交发【2008】226号文件精神,该公司对个体业户进行了重新甄别登记,按照行业有关规定逐步实行了“四个统一”,即:统一合同文本、统一经营方式、统一承包价格、统一收费标准。
    二是统一车辆保险,惠及个体业户。针对部分个体出租汽车存在的漏保、保额不足的现象,加之个别保险公司借口拒保的问题,该公司与多家保险公司沟通,争取到了团险优惠政策,既使驾驶员有了安全保障,又让个体业户享到了实惠。今年下半年,该公司继续开展保险、赔付、修车“一条龙”服务,为个体业主和驾驶员解除后顾之忧。
    三是进行车辆认证,加强安全管理。为了进一步做好出租汽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该公司成立了“中山区个体出租汽车交通管理委员会”,负责个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全区所有个体出租汽车进行核实认证。截至目前,该公司已对400多个体车辆进行了认证,并与个体业户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状》,提高了驾驶员的安全责任心,使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四是实行下岗再培训,降低违章率。针对个体出租汽车驾驶员分散流动性大、日常管理难、违章率高的特点。除了行业统一培训外,该公司还对违章驾驶员进行再教育。目前,已有针对性地开展了4期下岗培训班,有49名违章驾驶员进班学习,从而促进了驾驶员按章营运、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今后,该公司还将进一步做好个体车辆的更新换型、旧车报废、证照办理、计价器安装等方面的工作,为个体业户和驾驶员提供一系列优质服务。
    三、个体出租汽车实行公司化管理所产生的效应
    中山个体出租汽车管理服务公司筹建后,通过月例会、年度审验和MAS信息平台等形式,向全区个体业户和小型公司,广泛宣传成实行公司化管理的意义和作用,使他们认识到了加入该公司的必要性。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归纳总结,我们认为该公司试营运后,初步产生了以下效应:
    一是维护了个体业户的自主权益。该公司以自愿参加为原则,以服务业户为宗旨,在遵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前提下,在管理中不干涉个体业户的经营权、驾驶员的聘用权、承包费和班费的收取权,从而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二是个体业户享受到多种服务。实行公司化管理后,除了缴纳少量管理费外,个体业户享受到了该公司提供的多种服务。例如,业务代办、管理培训、协助处理违章投诉等项服务。特别是统一保险后,该公司介入事故处理和善后理赔,缩短了车辆维修时间,降低了事故成本和误工损失,极大减轻了个体业主和驾驶员的负担。
    三是个体业户降低了经营管理风险。以往个体业户因掌控力较差、使用方法不当,对所聘驾驶员疏于管理,导致车辆事故率和违章率较高,自身利益也受到了损害,甚至面临着因车辆违章积分过多而被取消营运资格的风险。加入该公司后,有管理人员专门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规范服务等培训,及时发现和整改驾驶员的违章违法行为,并及时提供预警信息,使个体业户的经营管理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
    四是减轻管理者负担,降低管理成本。个体出租汽车实行公司化管理后,明显减轻了区所管理部门的负担,弥补了人员不足,管理人员不再是“两眼一睁,忙到熄灭灯”,而能集中更多的精力去提纲挈领抓管理,深入企业多服务。
    四、个体出租汽车全面实行公司化管理的思考
    个体出租汽车实行公司化管理是行业管理的必然趋势,是产业集约化经营要求下的必然产物。通过中山个体出租汽车管理服务公司的先行试点,我们有以下五方面的思考。
    一是从商品经济发展规律看:商品交换关系发展之初,人们把自己多余的产品拿到集市去卖,随处设摊,一人一摊,自产自销,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都难以保障。随着商品经济发展,个体模式逐渐转变为企业经营模式,现在商品零售业已向大型超市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消费者在大型超市购买商品时相对更加放心,服务更有保障。由此,我们认为个体出租汽车是否实行公司化管理的道理也是如此,这是必然趋势,时不我待。
    二是从管理学的角度看:如果行业管理部门的区所直接管理所有个体出租汽车,管理成本必然会过高,而且管理手段、管理办法远没有企业那样灵活、有效,也违背了管理学提出的“科学合理设置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的基本理念,不利于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不过,实行公司化管理后,区所对公司应多加关爱,给予指导。不可当“婆婆”横加干涉,越俎代庖,也不可当“甩手掌柜”,撒手不管。
    三是从个体业户经营的表面看:目前,虽然各区个体出租汽车属于业户名下,而事实上许多业户则是通过一次承包或二次转包等方式“坐享其成”,出现了“以收代管”现象,驾驶员则是各行
其是,行业管理部门却付出了高额的管理成本,而乘客没有享受到高水准的服务,实行公司化管理可以扭转这一局面。
    四是从行业状况看:目前,出租汽车行业尚存在着竞争不充分、集约化管理欠缺、规模经营缺失等问题,实行公司化管理是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有利于行业稳定和健康发展。因此,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个体出租汽车的监管和引导,建立和完善市场激励机制和淘汰机制使公司化管理成为行业管理的推手,防止出现服务缺位、管理越位等现象,共同促进出租汽车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五是从多赢的局面看:由于实行了公司化管理,公司可以统一组织驾驶员开展以安全和服务质量为主要竞争手段的差异化竞争,使服务质量和单车营收入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从而达到区所管理省力、个体业户省心、驾驶员省事、乘客满意的多赢的局面。
    综上所述,个体出租汽车实行公司化管理应该不是问题,问题是如何把这新诞生的管理模式做实、做好、做规范,成为真正管理公司而不是“空壳”公司。目前,中山个体出租汽车管理服务公司还处在试运行阶段,由于时间短,经验少,很多工作正在探索之中,难免会出现不尽人意之处。待条件成熟时,我们将适时总结推广这一经验做法,在全市稳妥推进实行公司化管理式,希望各级领导赐予关爱与指导,盼望个体业户和驾驶员积极参与和支持,使这一新模式不断完善,壮大成长。
    实践使我们初步认识到,个体业户好似一团乱麻,只要拧成一股绳,才能形成合力;个体车辆好比一摊散沙,只有用水泥浇铸,才会产生凝聚力。管理部门只要把他们融入行业的“一盘棋”之中,就会构筑出美好的大连“的士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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