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建设

全国协会地方协会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

发布时间:2010-06-11   2010年6月8日,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地方协会工作会议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民政部等国家部委关于加强行业社团建设的有关指示精神;总结交流全国出租租赁汽车行业加强地方协会建设的工作经验;推出全国出租租赁汽车行业“地方性社会团体工作示范单位”,推动地方协会建设上新水平。
    会上,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会长兼秘书长解彦敏作主题报告(全文另发)。解会长的报告分为四个部分:一是传达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二是关于民政部对加强行业协会建设的有关精神和国家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三是出租租赁汽车行业地方协会建设的基本情况。四是推出全国出租租赁汽车行业地方性社会团体工作首批示范单位的几点考虑。
    解会长说: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李克强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批示:要求进一步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行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为了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国务院强调:“市县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规范和管理。”今年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援朝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同志陪同下,来到北京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视察,调研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情况。习近平副主席来北京协会视察,这是全国出租租赁汽车行业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对我们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关怀和鼓舞,也是对地方协会工作的高度重视。
    解会长在报告中还简要概括了民政部对行业协会建设的有关精神和具体要求:即各级协会要进一步做好会员的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引导会员开展行业自律;要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发挥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要进一步承担社会责任,把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利益、服从社会需要作为应尽的义务;要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认清行业协会的职能定位,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自律机制,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要推行管理层职业化和专业化,保证工作人员合法权益,优化人员的年龄、知识结构,尽快培育一支政治强、业务胜任、素质合格的行业协会人才队伍。
    对于全国协会为什么要推出全国出租租赁汽车行业地方性社会团体工作示范单位,解会长在报告中作了三点说明:一是推出地方性社会团体工作示范单位是贯彻民政部全面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需要。二是推出地方性社会团体工作示范单位是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的需要。三是近年来,行业已经涌现出了以深圳、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为代表的先进地方协会,工作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全国协会冠以“地方性社会团体工作示范单位”称号,一方面是进行鼓励表彰,另一方面是引导全行业向示范单位学习,以利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协会工作,全面提高地方协会建设的水平。
    会上,全国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王铁卫作关于在全国出租租赁汽车行业推出“地方性社会团体工作示范单位”的说明,并宣布首批地方性社会团体工作示范单位名单。
    会上,全国协会领导为首批推出的以深圳市出租汽车协会为代表的25家地方性社会团体工作示范单位进行了授牌。
    全国协会常务理事、理事单位代表20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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