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大连市召开乘客代表和驾驶员代表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5-07-21
    为落实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运输司辽宁座谈会的要求,经大连市物价局和大连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商定,大连市出租汽车协会于2015年 4月22日下午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10名乘客代表及15名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就专车服务对出租汽车市场的影响、出租汽车燃油价格联动机制、目前出租汽车运价情况以及如何加强行业管理四大主题进行座谈。会议由市出租汽车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李长伟主持。会上,乘客代表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踊跃发言。
    一、关于专车服务。
    代表们纷纷表示,滴滴专车、快的一号专车等专车服务进入大连客运出租汽车市场之初,宣称自己利用移动互联技术整合租赁车市场,发展专车服务是为了满足市场高品质、多样性、差异化需求,对客运出租汽车市场是一种补充,不会冲击现有客运出租汽车市场。但发展至今,各种专车服务随意定价,有的价格甚至低于出租汽车运价,并且大量发展私家车从事专车服务,对出租汽车行业造成了很大影响。强烈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加大专车管理力度,该规范的规范,该打击的打击。
    二、关于燃油补贴。
    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表示,2006年起出租汽车行业实行费改税后,国家每年给出租汽车发放燃油补贴。2006年单台出租汽车每月交的养路费大约260元,现在单台出租汽车每月缴纳汽油消费税大约为1600元。2013年国家给每台出租汽车发放的燃油补贴为15130.56元,平均每月1260.88元。若国家取消发放燃油补贴,出租汽车司机收入将大幅减少,难以养家糊口。目前,我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起征点为93#汽油零售价8.00元/升,为2014年5月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时确定。而国际原油价格已从当时的约100美元/桶下跌至目前的约55美元/桶。若国家决定取消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建议抓住目前汽油价格处于相对低位的有利时机,尽快将燃油附加费起征点下调。这样,当油价超过起征点时,出租汽车每次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按平均每日营运40次计算,每月可以增加收入1200元,与2013年国家发放的燃油补贴相当。既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又不影响出租汽车司机的收入,有利于保持行业和社会稳定。同时,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一致提出,最好继续保留燃油补贴政策,这样也不需调整运价,油价上涨带来的成本不用转嫁给出租汽车驾驶员和乘客,大家都容易接受。
    三、关于出租汽车运价。
    乘客代表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都认为目前的价格比较合理,能够接受。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表示去年调价后收入有所增加,比较满意,但提出早交通高峰时段从6时30分开始有点早,建议调整至7时至9时。
    四、关于市场监管。
    建议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司机素质教育,严厉打击拒载、不文明服务、乱要价等违章行为,同时,推出高档出租汽车或约租车等新型服务方式,以满足市场高品质、多样性、差异化需求。
会后,大连市出租汽车协会及时整理与会代表意见、建议,并分别报市物价局和市交通局,供政府部门决策参考。文/刘建平 图/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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