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连市政府官网消息,1月28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大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2016 年出台的同名细则予以修订,该《实施细则》自2026 年2月15日起正式施行,原2016年版《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187号)同时废止。

根据《实施细则》,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均实行许可准入制度。其中,《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不超过8年,经营区域覆盖全市行政区域。
《实施细则》在多方面优化调整管理要求:一是调整车辆准入标准,将新能源车辆准入轴距要求设定为不低于2650毫米;二是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删除“非本市企业法人需设立分支机构”“驾驶员需具备本市户籍或居住证”两项规定,同时明确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该标准与《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要求保持一致;三是完善办理流程,规范许可延续、退出经营等程序,需注意的是,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相关许可的整体审核时限为2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0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具体申请审核流程按此时限执行。
在行业监管与权益保障方面,《实施细则》作出多项细化规定。平台退出机制上,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日未接入车辆开展经营,或开展经营后连续180日以上无营运活动,且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其经营许可;若平台暂停或终止运营,需提前30日书面报告主管部门,通告车辆所有人、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终止经营的需交回经营许可证。
网约车驾驶员权益保障方面,要求平台公司合理制定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依据法律法规及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网约车平台运营规范方面,明确平台需公布符合国家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合理确定运价并明码标价,按税务部门要求向乘客提供发票;需明确服务项目和质量承诺,建立并公布服务评价体系、乘客投诉及驾驶员申诉处理制度,如实采集记录驾驶员服务信息,设立24小时服务受理电话。同时,平台需落实数据管理责任,按要求备份订单日志、行驶轨迹等数据,配合监管部门调取查询,且服务器必须设置在中国内地。
此外,《实施细则》还细化了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推动形成监管合力,旨在适应网约车行业发展新形势,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与互联网融合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