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报道

吉林市副市长魏连章强调:应该让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发布时间:2014-08-19   政府及主管部门要让权给协会
    近日,吉林市副市长魏连章在吉林市出租汽车协会的相关会议上,与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士司机零距离接触,问计于民。主张把出租汽车管理相关的诸如经营权配置、行业管理规范、服务标准执行与奖惩等事项交由出租汽车协会去办。“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行业协会的发展也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政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应该让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魏连章说。
  
    市政府副市长参加出租汽车协会的会议,这在该市还是第一次。在出租汽车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上,魏连章副市长与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者、的士司机代表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深入分析了吉林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指出了行业管理、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目前,吉林市共有在籍出租汽车5099台,出租汽车企业38家,取得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的驾驶员23307人,在岗10400人。尽管近年来行业发展取得了比较丰硕的成果,但是也逐渐暴露出了不少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在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后,魏连章副市长强调,为有效解决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政府及主管部门要让权给协会,突出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充分依靠行业协会来通过“行规行约”的制定,完善行业发展政策,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实现完善行业管理和经营制度,建立健全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系,提高行业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管理水平和两个文明共同提升的目的。
    魏连章副市长还说:放权给协会,并不是说完全放任自流,任其发展,因为行业协会本身也是需要规范的。要克服和纠正行业协会以往管理混乱、功能不全等问题,特别要防范协会乱搞一些“自选动作”,对举管理与服务之旗,侵害群众权益的,要有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
    行业发展要让协会唱主角
    为有效解决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吉林市政府及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注重调动和发挥出租汽车协会自律、服务、协调等职能作用,采取有力举措解决行业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瓶颈问题”。在近日召开的出租汽车协会相关会议上,由会员单位、协会理事会民主协商,审议并通过了《吉林市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办法》、《吉林市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期满重新许可实施意见》、《吉林市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实施细则》、《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吉林市出租汽车协会行业管理督察队管理办法》等12个行业管理方面的决策性文件,而在以往,这样的文件大多是以行政手段去操作执行的。
    吉林市出租汽车协会负责人介绍说,政府放权给行业协会,目的是力促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提升。
    一是完善行业管理和经营制度。让协会协助政府对出租汽车经营权这一公共资源监控管理,建立经营权管理办法、经营权使用期满实施意见等,严格许可条件,解决在许可对象、许可期限等方面存在的弊端。要通过发挥经营权的杠杆作用,加大约束力度,力避短期行为。要通过发挥协会作用,敦促行业管理部门完善行业法规,强化市场调控,打压倒卖炒卖经营权、承包权以及“二老板”的盘剥行为。要探索投资合作多元化,实现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是建立健全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系。协会要配合管理部门,切实解决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弊端和问题。要配合管理部门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构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建立《吉林市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吉林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管理考核办法》等制度,加强对企业和驾驶员考核,把运营服务投诉率作为服务质量考核评定的重要指标,每月在信息平台上公布,年底评出3A、2A、A、B级企业,考核结果与运力投放、到期重新许可挂钩,扶优限劣。对年度考核被评为AAA级的企业,当年新投放的许可指标和经营期满申请重新许可的,按百分比享受奖励政策;对年度考核被评为B级的企业,当年不得新增运力,经营期满申请重新许可的,将按百分比扣减许可指标。
    三是提高行业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要加紧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设备,建立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经营企业三级信息平台,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一套终端、三个中心”,即车载终端、数据资源中心、监控指挥中心和电召服务中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实现出租汽车实时定位监控、行车记录、轨迹回放、摄像录音、数据采集、应急报警、投诉管理、动态稽查、远程指挥、电召服务等多项服务与管理功能,增加全行业的科技管理含量,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向更高层次发展,更好地服务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经营者和社会公众。
    四是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要切实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提高文明服务水平。不断挖掘和培树典型个人和群体,营造优质服务、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扶危济困的行业氛围。带动全行业形成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要坚持将满足社会需求作为出发点,为社会提供舒适、安全、便捷、经济的客运服务。并坚持促进行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车型结构,以适应广大市民乘客出行的需要。要不断加强对出租汽车司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培训教育,提高司机的道德和技能水平。
    协会成立督察队发挥自律作用
    在市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建议下,日前,吉林市出租汽车协会已决定在同行业中首创成立具有自律和监督功能的出租汽车行业人员督察队。督察队伍由企业管理人员和优秀从业人员组成。且队员条件为:在行业中从业5年以上,具有较丰富运营服务经验的企业管理人员和出租汽车司机,而且督察队员要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关心热爱出租汽车行业,在社会或者行业中具备较强的影响力。
    督察队的职责是配合管理部门综合治理出租汽车行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完善出租汽车行业监管与查处机制。出租汽车协会领导出租汽车行业督查工作,负责对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出租汽车驾驶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化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出租汽车协会设立行业管理督察队办公室,承担督察队办事机构职能。督察队以队为建制,实行层级管理,目标考核,奖优罚劣。
    出租汽车协会督察队可以向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派出督察人员进行督察,也可以指令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督察机构对专门事项进行督察。还可以对驾驶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重点督察拒载、索要高价、揽客、强行拼客、不文明待客、服务态度恶劣以及对营运市场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取证、举报,配合执法人员查扣。
    协会督察队督察成果主要应用于将督察的案例和证据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对企业、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的依据。搜集行业相关的突发事件等各类信息动态,作为行业信访维稳、调查研究、政策制定的依据。
    吉林市政府在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中,给予行业协会足够的权利,把应当属于行业协会的职能移交给行业协会,
    提升了行业协会的独立地位,切实增加了行业协会的话语权,在政府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中起到了示范作用。文/图王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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