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透视

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任重而道远

发布时间:2015-12-28
  前段时间,“专车”一词频频出现在各大媒体,招聘“专车司机”的广告甚至充斥了大街小巷,“专车“的出现搅动了原本不平静的出租汽车市场,成都、洛阳等地先后出现了针对“专车”的出租汽车停运、堵车的行业不稳定情况,何去何从,出租汽车经营者和管理者都一头雾水、一片茫然。
    10月10日,交通部公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后,终于揭开了出租汽车改革的神秘面纱,《意见》将出租汽车定义为“巡游出租车”和“专车”,“专车”一词意味着即将正式纳入出租汽车的管理范畴,《意见》对出租车的发展定位,运力管理、经营权、价格机制、监管机制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以此破解出租汽车行业多年来的矛盾和难题,从某种程度来讲,这是我国第一次对出租汽车行业作出全国统一的规范要求。其中,巡游出租汽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提供预约运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同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要取得营运证,要使用符合规定的出租汽车计价器。《办法》中还明确网约“专车”经营者、车辆及驾驶员的准入门槛,要求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接入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据交通部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出租汽车137万辆,出租汽车经营企业8428户,个体经营业户126292户,从业人员261.8万人,2014年完成客运量406亿人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出行。
    出租汽车也是国际公认的最难管理的行业管理之一,涉及面广,从业人员成分复杂,而且流动性大,多少年来,我们一直遵循“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多家经营,协调发展”的方针政策。随着社会的进步,特别是科技的发展,社会新的需求已经摆在面前, 滴滴打车、快的打车也好,“专车”也罢,他们都是应运而生的产物,是市场化需求的结果,高品质、多样化、差异化服务也是市场的客观规律,这样的一种新科技带来的“打车革命”对出租汽车行业来说是挑战也是机遇。
    11月9日,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出租汽车改革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已经截止,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箭在弦上,一触即发,这一制度性法规的落地,必将规范当前出租汽车、“专车”的乱相,促进行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创造好的从业秩序,为公众出行提供更好的服务,从而推动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文/郑庭林 
    大同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郑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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