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短波

南通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建设城市

发布时间:2012-11-05   日前,南通市正式被交通运输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15个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建设城市之一,也是江苏省继泰州市首批试点后被交通部确定的第二个试点城市。据了解,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科学发展、减少城市拥堵、实现节能减排、保障司机人身安全,交通运输部2011年初决定在全国确定10个城市开展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泰州市是江苏省首批试点城市之一。该信息系统建设通过每辆出租车安装的智能车载服务终端,包括一套终端、三大中心、八大业务应用系统,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实现信息实时传递和智能调度,可实现电召、报警、运营分析、满意度测评、信息发布、一卡通刷卡付费等功能。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此次第二批试点城市将遵循“统一开发、复制推广、分级维护、互联互通”的原则,推广应用部统一的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保障部、省、市三级联网互通互联。该项目由交通运输部给予资金补助,省交通运输厅给予资金支持,于2014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系统建成后将极大提升南通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水平。   文/徐海兵 正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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