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论坛

互联网专车管理初探

发布时间:2015-12-29
   摘要:互联网催生的专车利益群体极大地撼动了行政管制下的出租车既得利益者,全国多地频发出租车司机罢运事件,严重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在法律法规尚未给专车这一新生事物定性的背景下,本文试从乘客出行、汽车租赁公司车辆利用、出租车行业属性转变多角度深悉专车运营引发的城市交通行业效应,以及专车在车辆准入、运营规范、出租车司机与专车司机利益均衡等方面存在的管理难题,就此相关难题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专车作为互联网渗透出租车行业所衍生出来的新生事物,目前仍属“无法可依”。2015年6月15日,武汉汉阳区运管部门对一辆运营专车进行扣押并处罚,引发百名专车司机武力对抗,依靠出动特警才稳定秩序;2015年6月12日,杭州当地2名出租司机疑似钓鱼专车司机,引发大批专车司机围攻,场面非常混乱,最终杭州西湖警方出警才平息事端。围绕专车与出租车一再上演的暴力冲突,使专车司机、出租车司机、汽车租赁公司、专车平台、乘客等多方参与者的利益博弈成为了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专车运营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迫切需要得到有效的管理。
   一、专车产生的社会背景
   公共汽车、出租车作为城市客运主要运营模式,运力供给、服务品质一直以来与乘客需求存在着结构性矛盾,随着消费者对于城市交通出行品质化、多样化、差异性需求日益提升,互联网电商利益寻机抢占新兴市场,专车应运而生,成为了新时期跨越出租车与汽车租赁传统界限的“互联网 + 城市交通”创新服务模式。对于“专车”这一新生事物,交通运输部态度明确:“以人为本、鼓励创新、趋利避害、规范管理”。2015年1月8日,交通运输部表态直接使用“专车”一词,对互联网专车进行了肯定。当前专车主要以四方协议模式运作,车辆由汽车租赁公司提供,驾驶员由劳务公司派遣、信息平台由互联网公司搭建,共同为乘客提供城市客运服务。
   二、专车运营引发的城市交通行业效应
   1、增强乘客出行便利性。相较传统出租车较易出现的拒载、绕道、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高峰时间段打车难等情形,专车利用互联网平台可以即时有效接收乘客手动输入或口语指令释放的出行需求信号,结合约车起点、目的地、约车时间、实时路况,大数据处理量化分析出行距离,设计最优路线,测算行驶时间,估算出行运价,选择最适车型,进而电话预约接客,为乘客提供点对点精准优质服务。专车采用抢单发放专车代金卷补贴模式来换取用户量,可以大额节省乘客出行费用,运费结算采用满意度星级评价约束机制制约驾驶员,使专车驾驶员着装更加商务化,为乘客提供车乘服务更加高品质。专车设计初始上能够充分调动社会闲散运输资源,有效填补出租车市场空缺,实现乘客出行效率最大化。
   2、提升汽车租赁公司车辆利用效率。据统计,国内一、二线城市汽车租赁市场空置商务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大部分传统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空置率平均在40%以上,即使规模最大的神州租车出租率也只能达到57%-58%。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结合产生的专车,能够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和作用,整合汽车租赁公司现有车辆资源,为商务用户提供一个需求与供给快速匹配的通道,有效降低车辆闲置率。一方面,通过专车平台,汽车租赁公司能够及时全面掌握市场汽车服务需求,使其日常工作管理模式更加人性化,逐渐改变长期以来以长租为主、短租为辅的业务格局,丰富、拓展时租业务领域,大大提升租赁车辆的周转率与营运效率。另一方面,面对更为激烈的汽车租赁市场竞争,能够以信息化、网络化倒逼促使传统汽车租赁公司改造经营管理模式与服务模式,实现交通运输产业升级。
   3、驱动出租车行业垄断变革。长期以来,政府对出租车行业进行行政管制,通过发放出租车经营权控制出租车营运数量,出租车公司持政府发放的特许经营牌照,收取出租车司机高额“份子钱”。出租车公司长期垄断经营,高额“份子钱”挫伤出租车司机劳动积极性,各种打车难令打车消费者怨声载道,使出租车特许经营出现了政府失灵的垄断资源配置无效率。互联网专车的兴起给垄断出租行业带来了变革的契机,依靠网络配置实现点对点精准服务的专车,能够通过技术创新和市场创新,改变传统的城市交通运行环境,形成新的城市出行需求供给模式和交易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交通出行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推动出租车行业垄断变革的重要驱动力。
   三、专车运营导致的管理难题
   1、实现管理均衡难度较大。2015年以来,长春、南京、济南、成都等全国多地接连发生出租车司机抵制专车罢运。专车以运费低竞价优势挤占出租车市场份额,直接冲击出租车司机收入与出租车牌照原位高价,严重威胁到了出租车司机群体的垄断利益,导火索式引发了潜于出租车行业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燃点。出租车司机集体停运呼吁取缔专车,大多走极端“钓鱼”方式举报专车,面对出租车司机对专车的“钓鱼”排挤,以原出租车司机、黑车司机和社会闲散人员为主的专车司机多出现集体武力对峙。专车司机群体结构属性存在不稳定性,随着今年总量爆发式增长,滴滴公司数据显示专车司机人数已超100万,发生在全国出租车司机与专车司机两大百万级规模群体之间的对抗,如果不能及时得到合理调解,后果不堪设想,在目前针对专车如何运营管理的法律法规空白期,国家鼓励创新,给予专车发展空间的背景下,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难度较大。
   2、新服务模式难把准入关。专车服务内联多方关系,乘客与汽车租赁公司形成汽车租赁关系,劳务公司派遣司机为乘客提供专业代驾服务,劳务公司与汽车租赁公司形成劳务派遣关系,专车软件为乘客、汽车租赁公司提供信息沟通服务形成信息服务关系。汽车租赁行业作为管制行业,汽车租赁公司必须使用自有产权合规营运车辆从事汽车租赁经营,但是大多汽车租赁公司为了快速抢占专车市场,利用专车平台漏洞帮助私家车洗白挂靠从事租赁客运,负有对租赁车辆、代驾驾驶员资格条件审核责任的专车平台,目前只是合同约束汽车租赁企业提供合法运营车辆,不得接受私家车挂靠,对如何规避私家车挂靠、如何对专车司机进行资格审核尚没有具体控制措施,门槛漏洞使私家车甚至以往黑车都能轻松加入专车队伍,造成专车行业从业者素质普遍较低,致使专车司机抢劫、强奸乘客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
   3、现有法规制度体系滞后明显。法律关系角度分析来看,专车服务隐藏较大法律风险:一是专车司机与劳务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劳务公司派遣司机从事专车营运是否具有劳务派遣资格,专车司机的劳务权益如何保障;二是私家车通过专车平台运客,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或第三人伤亡,汽车租赁公司是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汽车租赁公司与司机能否认定为直接雇佣关系;三是专车在运客过程中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汽车租赁公司、劳务公司、专车平台个应承担什么责任,具体依据哪条法律法规;四是专车平台作为信息服务平台,与乘客到底是没有关系还是法律关系或是合同关系,五是现有法律法规对私家车利用专车平台非法营运,对受益各方如何处罚,案件如何移送、受理案件主体是谁等都不明确。
   四、对规范专车运营的建议
   1、严惩“专车”平台接入私家车违法营运现象。在国家尚未正式出台专车运营规范法律法规背景下,专车不应简单定性为打压对象,但对于私家车突破法律底线接入专车平台营运现象应给与坚决打击。交通、工信、公安等监管部门,应依责各司其职,对汽车租赁公司、代驾公司、专车平台加大检查、监督和执法力度,在鼓励“互联网+”专车服务新模式探索过程中,必须坚守私家车不得进入城市客运市场红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GB/T 22485-2013)、《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4年第16号令)、《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关于规范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络交易的法规规章,对接入专车平台违法使用私家车从事有偿营运、违规代驾等情形予以严厉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适时约谈汽车租赁公司和专车平台公司,规范约束其经营行为,限时强制专车平台对已注册私家车等社会车辆和相关驾驶员信息进行清理,责令停止继续发展私家车等社会车辆新注册“专车”业务接入专车平台,规范城市客运秩序,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乘客出行安全。
   2、强化行业监管,深化管理创新,加快吸收合作。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尝试把专车管理思路定向为强化监管、创新管理与吸收合作三向并进。
   (1)强化监管:细分城市客运市场,制定专车与出租车服务差异标准,责令实施错位经营。规范专车平台资质,明确汽车租赁公司专车经营条件,运输服务承运人责任,互联网信息提供内容、经营收入税费征收要求等专车运营关键点。
   (2)创新管理:考虑指导四方协议内的汽车租赁公司、代驾公司、专车平台公司加快行业自律机制建设,依靠行业管理替代政府准入监管与传统行政干预,以企业管理专车具体运营事项,政府宏观指导约束企业,形成互动互联机制,去繁就简,实现管理上的分层、分责、分权组织结构创新。一方面协议方企业明确服务各方职责,严把专车运营车辆入行门槛和从业司机资格审定,完善驾驶员诚信机制与乘客投诉处理机制,制定乘客保险理赔细则等具体专车运营管理事项,定时向主管部门提供准入车辆信息、从业驾驶员资料、运营价格标准、约车人投诉信息、企业投诉处理结果等企业管理信息,便于政府对企业进行监管;另一方面,主管部门可采取随机抽查机制,不定期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对协议方企业进行随机抽选事中监管,在有效区分企业商业机密与乘客个人隐私前提下,对企业履行专车服务承诺情况采取抽查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向社会大众发布,便于消费者实时知悉反馈,对于消费者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记录的协议方企业,加大抽查频次,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吸收合作:确立官方电召平台公共服务职能,行政资金、政策支持官方电召服务尽快进入市场,立足官方电召平台监管规范优势,整合电商专车平台接入官方平台统一进行信息调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消除电商专车平台资本调度的本质弊端,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优势。2015年6月1日,“上海出租汽车信息服务平台”上线运营,上海市交通委、上海四大出租车企业、滴滴打车三方开始全面合作试运行,已经实现了互联网专车数据平台的共享,对规范专车管理、维护专车行业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增速破冰出租车行业垄断。运用科学合理的城市出租车总量需求测算体系,透明公开出租车管理决策程序,适当考虑放松出租车数量管制和准入管制,鼓励资质达标,具备一定财力与固定经营场所等条件的出租车司机申请成立合伙公司,吸收更多竞争者进入出租车行业,形成竞争性出租车市场格局,全面释放市场优胜劣汰,使出租车行业竞争者产生生存危机,倒逼出租车公司降低经营成本,出租车司机提高服务质量,机会成本正向引导非正规客运经营者进入正轨出租车市场,降低政府监管成本,增加社会总福利水平。
   同时考虑逐步放松出租车价格管制,借鉴英国、荷兰、日本等国家实行的出租车最高费率制,在出租车营运成本与政府规定最高价格区域内依照乘客与出租车司机商讨的价格定价,促使出租车价格与服务产生多样性,价格让利出租车消费者,驱导消费者出行偏好选择出租车,等到出租车市场具备费率完全竞争条件下,取消费率管制最终实现出租车市场定价。浙江省义乌市在2015年5月7号出台的《出租汽车改革运行方案》明确提出:2016年全部取消市区出租车营运权使用费,2018年取消市区出租车数量管控,出租车车费由市场定价,鼓励与互联网结合的专车。义乌市出租车在数量管控、准入管控、价格管控等方面的改革成为了全国出租车改革的先驱典型,互联网倒逼传统出租车行业改革的 “新举措”,让人们看到了未来打破出租车行业垄断的希望。
   互联网专车融合传统出租车行业,在现有法律制度下很难做到完善规范,立法的滞后性不应成为否定专车创新服务的理由,应该以辩证发展的眼光看待,一方面通过市场、政府、企业、司机、消费者共同努力规范专车服务,充分发挥出租车与专车的各自优势,引导出租车与专车之间进行差异化经营。另一方面适应互联网新型生产力的发展需求,对现有滞后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加强出租车市场化改革,破除出租车行业的垄断利益链条。在鼓励创新、维持稳定、满足社会公众出行三者之间寻找到管理专车的平衡点,为居民的城市交通出行创造更为良好的环境。 文/狄 鹏
参考文献:
[1] 翁一. 出租车司机亦需要一场观念变革[J].中国经济报告,2015(2).
[2] 王会朋.和谐理念要求下出租车管理体制改革探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15)
[3] 陈平.宋文婷.沈璐.周艳艳.关于创新出租车行业管理机制的研究[J].领导科学论坛,2015(1).
[4] 刘鸿江.打车软件对出租车市场的影响研究[J].商业文化,2014(3).
[5] 王德俊. 建立出租车行业维稳长效机制的思考[J].财经界,2014(11).
[6] 姜奇平. 垄断利益,还是分享经济?——评专车新政[J].互联网周刊,2015(2).
[7] 许高峰. 专车正遭遇法律壁垒[J].信息化建设,2015(2).
[8] 宋涛.北京市出租车行业管制问题研究[D].沈阳师范大学,2014-9-9.
[9] 杨红岩.专车要走远 当有法治匡扶[N].中国交通新闻网,2015-01-15.
[10] 杨阳. 谁掌控“滴滴专车”的命运[N].经济观察报,2014-12-6.
[11] 王芳. 互联网专车开往何处[N].中国网,2015-2-26.
[12] 孙冰.多地相继对打车软件提供的“专车”服务开出罚单[N].中国经济周刊,2015-1-1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