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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档升级!杭州网约车迎亚运出新政,7月17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3-07-04
   6月25日,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修订<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印发<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的通知》,两份通知涉及的相关政策将于7月17日起同步施行。作为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迎亚运服务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配套措施,新政能够推动网约车行业车辆提档升级、更新换代,促成“老破小”运力加快退出市场,为市民提供更美好的出行体验。
   据悉,本次新政是网约车纳入地方规范以来,杭州市第二次做出的政策完善,两份文件的出台主要依据2018年5月修订的《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2022年10月修订的《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以及2022年11月交通运输部修订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增加地方性法规制定依据
   将《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列为上位法依据,完善政策法规衔接,使得有法可依的依据更加充分。
   二调整部门职责分工有关表述
   因受到政府机构改革影响,杭州市交通运输、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责划分发生了较大变化,将《网约车实施细则》所涉及的部门职责分工表述作相应调整。
   三删除网约车许可准入条件规定
   省、市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了网约车平台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许可准入条件,并且《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还授权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网约车车辆许可准入条件,因此将《网约车实施细则》中有关许可准入条件表述予以删除。
   四缩短网约车计价规则报备时间
   按照《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调整网约车平台公司计价规则和收入分配规则向社会公开及提前报备的时间,从提前15天调整为7天。
   五强化车载设备和数据接入要求
   按照《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加强网约车车辆安装设备和数据接入等规定,强化安全管理及数字化监管措施。
   六明确巡网业态融合有关规定
   明确巡游车经营者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揽客的,可以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也可以按照网约车计价规则收取运费,同时明确如果按照网约车计价规则收费的,网约车平台企业承担承运人责任,并向乘客开具发票。此举创新性推动《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所要求的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在杭州落地见效。
《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网约车技术标准》制定的主要内容涉及车型、车辆年限、燃料类型、性能参数、车载设备和适用范围等6个方面的内容。变动内容主要体现在车辆年限、燃料类型、性能参数和车载设备四个方面。
   车辆年限方面,原政策要求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现行政策规定使用出厂新车,提升总体车辆和运营安全、舒适性;
   燃料类型方面,原政策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和非新能源汽车,现行政策规定使用新能源纯电动汽车或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5万元以上的非新能源纯电动汽车。通过明确使用新能源纯电动汽车,推进绿色转型。同时,充分考虑网约车多元化运营服务实际,可使用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5万元以上的非新能源纯电动汽车,满足商务车、中高档轿车等中高档次网约车市场需求,也为支持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留出政策空间;
   性能参数方面,本次《网约车技术标准》中,明确车辆轴距最低为2700毫米(原规定为2600毫米),行李箱容积不小于400升(原无此规定),续航里程不少于400公里(换电式新能源纯电动汽车除外,原规定为250公里)。这样设置,促进巡网融合并提升市民乘车舒适性、便于行李放置,车辆续航能力满足网约车运营要求,同时为采用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留出政策空间。
   车载设备方面,在原政策规定的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基础上,现行政策规定数据接入道路运输监管平台,加强信息化监管能力,落实上位法规定。
   近年来,杭州市网约车行业经历了“从零起步、从无到有、从有到优、逐步规范”的发展历程,目前共有43家平台企业,每天6万多辆网约车、6万多名司机接单近100万,满足了150万乘客个性化出行需求,有效解决了打车难问题。根据交通运输部数据统计公布,杭州市网约车合规率稳居全国中心城市第一名。
文章来源: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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