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中租协与网约车平台公司共同发布行业自律公约

发布时间:2023-04-04
   近日,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网约车专业委员会与T3出行、阳光出行、如祺打车、花小猪、享道出行、首汽约车、美团打车、高德地图、曹操出行、携程专车、滴滴出行等网约车平台公司和网约车聚合平台公司共同制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自律公约》。
   网约车平台公司郑重承诺,主动向社会公开定价机制、动态加价机制、派单机制和服务协议,合理设定本平台抽成比例上限并公开发布,不搞“烧钱大战”“大数据杀熟”“二选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严格落实运输经营主体责任和承运人责任,共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行业良好形象。该公约已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各平台公司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约全文如下: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自律公约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网约车行业自律自治,规范企业和驾驶员经营行为,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网约车专业委员会会同 T3出行、阳光出行、如祺打车、花小猪、享道出行、首汽约车、美团打车、高德地图、曹操出行、携程专车、滴滴出行(按照出行品牌首字笔画顺序)等网约车平台公司和网约车聚合平台公司共同制订本公约并向全社会公开发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本行业的监督。
【 第二章 自律约定 】
   第二条 各平台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用户权益和行业利益,依法合规开展经营,严把车辆和驾驶员注册关,不向未取得网约车相关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确保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一致。
   第三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严格落实运输经营主体责任和承运人责任,保障驾驶员和乘客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杜绝在服务协议中存在任何误导性、强制性、欺诈性消费条款,明确服务项目和质量承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
   第四条 各平台公司主动接受并配合相关政府部门监管,向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传输有关运营数据信息,确保数据传输质量。
   第五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主动向社会公开定价机制、动态加价机制、派单机制和服务协议,合理设定本平台抽成比例上限并公开发布,同时在驾驶员端实时显示每单的抽成比例,确保清晰透明易懂,降低过高的抽成比例。规范用工合作单位管理,不以高额风险抵押金、保证金转嫁经营风险,不以冲单奖励等方式诱导驾驶员超时劳动,保障网约车驾驶员合法权益。
   第六条 各平台公司尊重市场规律,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合理确定运价标准和经营策略,不低于成本运营或促销,不搞“烧钱大战”“大数据杀熟”“二选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支持和促进驾驶员、乘客的有序正常流动,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第七条 网约车聚合平台公司不接入未在当地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企业,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均办理相关网约车许可。乘客因安全责任事故受到损害并要求网约车聚合平台公司承担先行赔偿责任的,网约车聚合平台公司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条 各平台公司积极、及时、妥善处理乘客和驾驶员的咨询投诉,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乘客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并向网约车聚合平台公司或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投诉维权的,有关平台公司依法履行首问责任,及时妥善处理,不推诿扯皮。
   第九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如实向乘客提供车辆牌照和驾驶员基本信息,不断完善乘客权益保护各项工作机制;强化驾驶员培训教育,对高风险车辆和驾驶员及时采取预警、预防措施;建立和完善驾驶员严重服务质量问题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实现全行业共享共治。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建立应急保障或爱心服务车队,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建立网约车驾驶员“好人好事”表彰奖励机制,弘扬行业正能量。
   第十一条 各平台公司热心行业发展,支持协会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团结互助、加强合作、共谋发展,共同维护网约车行业在全社会的良好形象;遵守商业道德,不曲解行业法规政策,不造谣传谣,不诋毁、攻击行业内其他单位,不编造、炒作和传播不良信息。
【 第三章 附则 】
   第十二条 本自律公约由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网约车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文章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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