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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区出租车巡网融合“一车两价”试点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2-07-19
政策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
   台州市区(含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所有巡游出租汽车。
二、总体思路
   实施台州市区出租车巡网融合“一车两价”试点改革,按照“巡游+网约模式,线下接单打表计价,线上订单线上计价”的思路,推动巡游出租车转型升级为“巡网一体”业态,实现新老业态的融合发展。按照自愿原则,巡游出租车和驾驶员可自主接入合规网约车平台,应用网约出租车线上运价收费机制、社会化评价机制及司机积分派单机制,以数字赋能,均衡运力分布,提高出租车运力效率,增加司机订单量和运营收入,激发行业活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助力巡游出租车行业数字化升级,提高巡游出租车行业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增强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收费机制及运价标准
   改革出租车运价计费方式,实行“一车两价”的收费机制。巡游出租车在巡游服务状态时,按政府定价标准使用计价器计价;接入网约车平台提供网约服务时,改变传统计价模式实行网约平台线上计价,不再使用计价器计价,同步对接(安装)打票机由驾驶员即时出具出租车车费票据;网约平台线上运价标准不得高于政府定价标准,并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政策解读
一、起草必要性
   为全面贯彻省、市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推进两种业态融合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及《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等文件精神,推进台州市区出租车巡网融合“一车两价” 试点改革。
二、起草过程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关于市区出租车巡网融合“一车两价”试点改革的通知》,后经多次修改形成初稿,送各区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业协会和有关行业企业等征求意见。2022年6月10日,在椒江出租车服务站召开“台州市区出租车行业巡网融合‘一车两价’试点工作座谈会”,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有关意见进行梳理、分析,并反复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方案。
三、起草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
   2.《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
   3.《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台政发〔2016〕46号
四、起草主要内容
   改革出租车运价计费方式,实行“一车两价”的收费机制。巡游出租车在巡游服务状态时,按政府定价标准使用计价器计价;接入网约车平台提供网约服务时,改变传统计价模式实行网约平台线上计价,不再使用计价器计价,同步对接(安装)打票机由驾驶员即时出具出租车车费票据;网约平台线上运价标准不得高于政府定价标准,并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文章来源:方圆出租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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