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舟山市嵊泗县出台出租车投诉奖励制度

发布时间:2019-05-08
为鼓励广大乘客积极参与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提升活动,进一步规范全县巡游出租汽车营运管理,提升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水平,推进巡游出租车专项整治常态化。3月11日,舟山市嵊泗县交通运输局出台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决定对举报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的人员予以奖励。
《制度》明确规定,凡在泗礁本岛乘坐巡游出租汽车的乘客遇到出租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按规定收取运费、拒载或未经乘客同意招揽他人同乘、故意绕道、议价、途中甩客等违规行为之一的,均为被投诉对象。
投诉人可通过拨打12345政府投诉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投诉举报人需提供被投诉车辆的车牌号码、投诉事项及事项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投诉人需在行为发生时起24小时内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每起给予500元奖励。(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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