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徐州三部门联合约谈滴滴

发布时间:2018-08-30
2018年8月24日,浙江乐清女乘客乘坐滴滴顺风车途中遇害,继郑州空姐事件后,三个月内连续发生两起侵害乘客生命安全恶性事件,暴露滴滴出行存在重大经营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为维护徐州市出租汽车市场良好运营秩序,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和出行安全,8月29日下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网信办三部门联合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区域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针对滴滴出行在徐州网约车市场存在的问题,三部门要求其必须合法合规开展网约车经营活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落实企业安全维稳主体责任。具体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 依法办理经营许可手续。
要在徐州市依法办理网约车经营许可手续,合法合规经营。否则,将依据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停止新接入车辆和人员
按照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8月26日对滴滴出行总部的约谈要求,在未取得我市网约车经营许可之前,不得再新接入任何车辆和人员。
三、清理不合规车辆和人员
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徐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清理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不得再给不合规车辆、驾驶员推送订单。
四、严禁违规经营扰乱市场秩序
不得为排挤竞争对手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并立即停止在徐州范围内顺风车各项业务,严禁利用合乘名义从事非法网约车服务。
五、严格人员背景核查,建立数据查询绿色通道
严把网约车驾驶员准入关,强化驾驶员遵纪守法、规范文明运营的培训教育。积极与公安机关共建用户安全保护机制,加强信息共享,配合交通、公安部门及时调取营运信息。开通数据查询绿色通道,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侦查取证等工作,确保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
六、压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全力做好安全维稳工作
要强化内部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落实承运人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乘客合法权益。针对安全管理漏洞,及时建立健全保障乘客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不得发布影响行业稳定的信息,切实履行好行业安全维稳的主体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滴滴出行徐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三部门联合约谈内容,积极向总部汇报,并认真落实整改,严格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坚守安全底线,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及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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