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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共向“滴滴”开出百万元罚单

发布时间:2018-08-20
浙江政务服务网信息显示,去年11月至今年8月,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44次,处罚金额达100余万元。
去年2月1日,《温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开始试行。《细则》规定:网约车驾驶员应当符合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等系列条件;车辆则受轴距、购置的计税价格等条件限制;网约车服务车辆和人员须分别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栏目显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的原因是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及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等原因。
现阶段市运管局逐步加大管理力度,通过“以打促合”的方式,深入推进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办证,督促平台公司加大力度清退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通过以罚促规范,目前温州网约车上述两证办理量正在稳步上升。深入推进网约车、驾驶员两证办理他以打促和”初显成效。市运管局执法人员说,当前正在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管,从查获案件情况看,滴滴平台违法案件相对较多,这可能与滴滴平台占有温州网约车市场主要份额,体量较大有关,且在《细则》出台前已经注册了大批车辆和司机。
目前,温州市已有4000多辆车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近6000人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两类证件的办理量位居全省第二还在平稳增长。平台正不断加强人车合规引导宣传,通过线下服务点帮助司机办理证件,发放司机专属奖励,同时严查人车不符情况,一经核实将做封号处理。下一步,滴滴平台将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制定双证引导合规计划,推进合规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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