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多部门将专项治理交通领域失信行为

发布时间:2018-08-30
国家发改委、交通部与公安部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建立失信治理工作机制,分步开展失信治理工作,督促失信治理对象限期整改,反馈失信治理结果。其中提出要求失信治理对象在收到名单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守信承诺,并按行政处罚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治理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治理对象范围为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道路、水路客运企业、城市出租企业(含巡游和网约出租)和铁路、民航旅客。第二阶段,将针对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道路客运驾驶人、出租汽车驾驶人,开展专项治理。
交通部官网27日连续转发两篇评论文章,对滴滴出行平台予以批评。两文均转载自交通部主管、中国交通报社主办的中国交通新闻网。《平台公司应当将“自责”落实到行动上》一文指出,政府部门要对践踏法规和乘客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严厉处置,绝不允许任何经营者打着“创新”的名头,挑战安全底线。《堵住“滴血”的漏洞》一文提及,安全漏洞的背后是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机械僵化,根源上却是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的严重缺位。“如果不能为乘客生命安全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这样的企业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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