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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拟将网约车纳入出租汽车管理

发布时间:2017-12-26
合肥拟将网约车正式纳入出租汽车管理,网约车未来将纳入出租汽车管理。12月26日,合肥市政府对《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市民关心的传统出租汽车、网约车相关问题均有明确规定。
《草案》中明确,出租汽车包括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传统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
合肥拟将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停靠点、候客泊位、充电站(桩)等服务设施纳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在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医院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划定传统出租车候客区域。
传统出租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对其运费标准实行临时管控。网约车数量实行市场调节,必要时,市人民政府可以实行数量管控。
一、不以盈利为目的私人小客车可以合乘
在《草案》中明确,私人小客车可以以非盈利为目的,事先发布出行信息、顺路搭载出行线路相同的人员,并由同行人员分摊车辆燃料成本、通行费等部分直接出行成本或者免费互助共享出行。
二、七种行为将被认定拒载情节严重或被吊销证件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拒载行为:
 1.无正当理由中断、终止服务或者将乘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2.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因乘客不同意议价而拒载的。
3.在经营服务期间挑拣乘客的。
4.巡游车开启空车待租标志后,遇乘客示意停车而拒载,或者在停靠站点、路边候客而拒载的。
5.网约车接受订单或巡游车通过电召服务接受订单后未履约的。
6.未按照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的。
7.其他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的行为。
三、无故拒载乘客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绕道最高罚500元。
除了拒载会面临处罚外,出租车司机故意绕行或者营运中未经乘客同意搭乘其他乘客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三、网约车车主、驾驶员信息应公开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对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四、网约车要求“一人一车一平台”
网约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以上网约车服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
网约车所有人为自然人的,其名下应当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本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按照规定办理从业资格注册后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五、未经许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最高罚3万
未取得传统出租车的相关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六、网约车平台监管不力最高罚3万
此外,网约车平台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草案》明确,下列违法行为每次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其中包括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等。
七、乘客不得携带宠物乘出租车
乘坐出租车、网约车,乘客也有规则要遵守。《草案》明确,乘客污损车内设施的,应当赔偿;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车,不得携带宠物和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乘车;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应当有人员陪同或者监护等。
相应的,乘客在面对一些情况时,也可以捍卫权益,拒绝支付车费。其中包括:不按照规定计价标准收费或者计程计价设备发生故障时继续运营的;因驾驶员或者车辆原因,无法完成运营服务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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